释义 |
法律分析:不通过车主强行解压过户,如果卖方/买方迟迟不肯过户的情况下,那么可以携带车辆买卖合同、转账明细前往法院起诉,或者选择报警,警察给你出具一张证明。这个证明是买方/卖方自己不愿意过户,拿着这个证明去车子户籍当地车管所,让车管所直接把车子信息注销掉。 法律依据:《机动车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也就是说,车辆买卖交易后,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是必须的一个环节,转让协议书只是双方交易的一种凭证,并不等同于过户。 事实上,车辆交易之后不过户对买卖双方都有影响。 对于卖方而言,不过户意味着车辆仍然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车辆造成的违章记录责任还是由原车主承担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赖账还好,如果他赖账,或者肇事逃逸的话,那么原车主也会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对于买方而言,如果原车主发生财产冻结的情况,车辆也属于原车主的财产,也会被查封。也就是说,买方因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他只有使用权,却没有所有权。同时,车辆使用期间办理年检、保险等手续,由于行驶证是原车主的名字,最终也是要去找原车主才能搞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