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走失后福利院应如何赔偿 |
释义 | 福利院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当事人与被告福利院之间如果没有签订书面服务合同,但是在当事人按照约定,交纳了相关费用后,双方之间就形成了实践性的口头服务合同,该合同合法有效,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父母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不受他人的干涉。在其作为福利院的服务对象,进入福利院后,在获得生活上照顾的同时,应当遵守福利院的有关规定,出入福利院,应当征得福利院的同意。但其在未取得福利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开福利院,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福利院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 精神病人走失立案标准是什么 关于精神病人走失立案标准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精神病人走失的,监护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派出所接到失踪警情后,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应当立即确定负责查找的民警,根据一般失踪人员的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工作。 《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第八条 110接警服务台接到有关查找失踪人员报警的,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派出所及时处警。 对于失踪时间较短、失踪地点较为明确且失踪人员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应当立即指令派出所或交巡警处警民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刑侦部门派员到场。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对查找失踪人员的报警都应当接受,属于自己办理的,依照本规定及时查找; 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并将移送情况告知求助人。 对有关查找失踪人员的报警,公安机关派出所不得以管辖为由推诿、拖延受理工作,不得让报警人自行到其他公安机关报警。 相关内容: 刑事案件案件赔偿应如何处理? 对个人侵害类案件,无论是财产侵害还是人身侵权,作为被告人及其家属,想减轻处罚的话,应努力争取赔偿和取得谅解。 对于刑事案件的赔偿而言,分为协议赔偿和起诉赔偿。一般来说,争取越早赔偿,对被告人量刑应该越有利。如果是等待受害人起诉赔偿,则过于被动。 因此,如果是协议赔偿的话,如财产类犯罪,简单举个例子就是盗窃罪、诈骗罪可以根据受害人具体遭受的财产损失金额为依据,协商赔偿。如果是故意伤害类,可以从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方面进行协商。 但注意的是,赔偿最好的效果,是做到全额赔偿的同时能够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如果不能同时取得谅解,效果将打折扣,所以在协商赔偿的同时应该跟受害人方讲清楚,赔偿的同时应该谅解才赔偿。当然,对于严重的刑事案件,如故意杀人案,可能判决死刑的案件,哪怕受害人家属仅答应赔偿不同意谅解,也是可以赔偿的。 行政复议应如何确定赔偿义务机关 所谓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依法应当对受害人履行接受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程序等义务的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依法应当给予国家行政赔偿的,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八条的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也就是说,复议决定中加重损害部分的责任由复议机关承担,其余部分仍然属于原侵权机关自行承担;原侵权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后,复议机关予以维持的,原侵权行为机关独立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义务。 2023年刑事赔偿标准应如何计算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送福利院是遗弃罪吗 不是。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 1、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2、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3、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4、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 5、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因此将被扶养人送到福利院的行为不是遗弃罪。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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