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生产许可证 变更法人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新任法人需考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带以下资料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事宜,资料如下: 1、变更申请表(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 3、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正副本原件; 4、新变更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5、新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复印件及原件。 上述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具体下载变更申请表请登录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依次点击“办事大厅”、“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办事指南”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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