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代表是否就是董事长?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人代表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其他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凡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均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若是滥用法人地位的,可以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一、法人能否不是股东 法定代表人不得为股东。法人是公司本身,是组织;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是否为股东可以由其自主决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合伙开公司法人谁当 合伙开公司具体谁当法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是法律规定的自然人都可以充当一个公司的法人。只要股东授权,谁都可以当法人。也就是说,合伙人推举其中一个人当法人即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定由董事长担任。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作为口语,有时将法人代表也称为法人。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三、公司法人股东责任 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法人代表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必须对该企业的所有合法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负责,为该企业的所有债权和债务负责。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股东应该承担的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构成公司债务的总担保。这就是说,在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时,是用公司的资产来进行清偿的,公司资不抵债宣告破产,公司债权人不得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来清偿公司的债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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