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警方盘问过程中,作为受讯人应当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自己的证言被用于犯罪指控。首先,受讯人有权保持沉默,不必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也不必自证清白。其次,在回答问题时,应当尽量准确、客观,并不得随意臆断、猜测或者编造事实。最后,在对答案时,应当注意不要与其他人协商、勾结,或者与警方进行非正常的交易等行为,否则可能会被视为妨碍公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受讯人有权保持沉默,不作任何答复,但是应当提供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证人应当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真相,不得歪曲事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妨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等协助人员提供证言或者鉴定结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