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检察机关指认犯罪并不代表被定罪,法律规定了被告人有权利进行辩护和提供证据。被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犯罪情况选择不同的抵御方式,例如认罪认罚从宽、辩护、申诉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十六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并有权在诉讼中提供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没有犯罪事实和证据,不能确定犯罪的,不能定罪。”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之,被检察机关指认犯罪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必然会被定罪,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和提供证据。被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犯罪情况选择不同的抵御方式,并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公正、合法的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