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可以在法院办理亲子鉴定吗 |
释义 |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不必强制进行亲子鉴定。 一、做亲子鉴定入户口需要的材料 做亲子鉴定入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能够证明被鉴定人身份的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身份证明、出生证等。无以上证明者就需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公安派出所申请鉴定证明;被鉴定人必须到司法鉴定中心采血参加鉴定,并完成身份验证工作,主要验证身份证明、留指纹、照相。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二、该如何起诉女方抚养非婚生子女 起诉女方抚养非婚生子女的标准如下: 1、在确定关系时,可以收集同居期间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简单证明或邻居证人的证言,证明同居关系的存在; 2、但确定血缘关系最直接、最准确的证据是亲子鉴定、在法庭上,如果对方承认与孩子的关系,原告不再需要证明对方与孩子的父母和孩子的关系; 3、被告不承认的,可以当庭要求亲子鉴定。如果被告拒绝进行亲子鉴定; 4、如果对方主张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主张成立,判决女方为被告支付抚养费; 5、如果女方已经支付了一段时间的抚养费,如果是银行划款,划款文件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三、如何选择亲子鉴定机构 亲子鉴定可以到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具体的鉴定机构名称可以咨询当地司法局或本省司法厅,或者在上述部门官网查询本地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名录。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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