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具亲子关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可出具“亲子关系声明”,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旁证。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申领时需填写登记表。若只提供母亲信息,需提供情况说明和书面声明,并由签发机构保存。 法律分析 1、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2、具备下列材料之二者可作为亲子关系的旁证: 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出具的盖有公章和签字的证明材料和当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机构出具的盖有公章和签字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新生儿更换证件。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县(区、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证件。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并规范签发证。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只能提供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出具情况说明和书面声明,签发机构须将情况说明、书面声明与存根一并保存。 拓展延伸 亲子关系证明的申请流程及材料准备 申请亲子关系证明的流程相对简单。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民政局或相关机构获取申请表格,并填写个人信息和亲子关系相关信息。其次,准备以下材料:双方父母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等。请确保提供的材料是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提交申请时,还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进行指纹录入等程序。申请成功后,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领取亲子关系证明文件。请注意,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亲子关系证明的流程相对简单。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确保提供的材料是原件或公证的复印件,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并进行指纹录入等程序。申请成功后,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领取亲子关系证明文件。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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