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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害人自陷风险什么意思
释义
    风险,这个词在我们生活中并不陌生,就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确定性,那么刑法中被害人自陷风险是什么意思呢?自陷风险行为应当包含如下要素:( 一) 依普通理性人之观念,该风险应具备社会相当性。如该风险现实发生可能性极其低微,以至于常人往往容易忽视,则不应视为被害人自陷风险。( 二) 被害人在危害结果发生前已经意识到风险之存在。如果被害人对于风险并不知情,或者完全无从得知,则不构成自陷风险,譬如乘客不知出租车司机系醉酒驾驶而仍登车之情形。( 三) 被害人对风险本身予以明示或可推知的默示认可。( 四) 被害人对于危害结果发生持否定态度。综上所述,所谓被害人自陷风险,是指该风险在具备社会相当性的情况下,被害人在危害结果发生前已意识到风险的存在,且是反对该结果的发生,只是对风险的发生以明示或可推定的默示认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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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4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