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密工作制度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一、企业应如何防范商业秘密泄露 1、加强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 企业高层领导及HR首先要意识到保护商业秘密的必要性,视其为企业的杀手锏,认真剖析国内外企业管理商业秘密的成功经验和被窃取秘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保护管理模式;其次重视对员工的保密教育,组织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专项学习培训,反复强调、宣传保密的重要性,同时向员工发放适宜公开的《保密手册》,减少人员流动所带来的泄密风险。 2、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机构 企业商业秘密的认定与保护工作本身有着较高的法律性和技术性的特点,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开展这项工作,故,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商业秘密保护机构,配备专业的保密人员。 3、建立严格的保密规章和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严格的保密规章制度,并且做好公示,确保员工能明确知晓保密信息的存在,以及违反保密制度的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尽量缩小人员的涉密范围,引入相互牵制制度,对部分重大核心秘密进行分解,使每一涉密员工只能接触到秘密的一部分。 不但如此,还可以做一些物理性防范措施,例如将载有商业秘密的文件和档案加盖保密章,施行专人、专库、专柜制度,规范涉密文件的借阅手续。对涉密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过程安排在特定区域内进行,对设备的保密部分用箱体封闭,同时标注保密标识。 4、签订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协议 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中设立详细的保密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对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密期限及赔偿责任等做出约定,不仅可以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也是要求泄密员工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对于涉密性较强的员工,企业还可以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要求竞业限制人员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同意不得从事与本单位相同或者相类似的业务,从根本上阻断泄密渠道。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