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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相关问题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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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