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时是否可以算作工伤 |
释义 | 受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时是否可以算作工伤,要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一、人社局认定工伤又撤销怎么办 人社局撤销工伤不予认定书,之后需要进行调查,对事故经过进行了解,再次根据是否符合工伤构成的条件进行判定,最终结果还是以劳动行政部门开具的认定书为准。人社局撤销是合理的,工伤认定本生就是人社局管辖权的工作,一来般是不会自我纠正认定结论的。但是,存在“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 二、工地下班路上算工伤吗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地下班路上是否算工伤,要看是否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受工伤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才受工伤伤的;4、患职业病的。 三、下班后因工死亡算不算工伤 职工下班后突然死亡的是否可以被认定是工伤,关键要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基本不能认定工伤,除非职工是在路上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并且对方是主责方,只有这种情况才能视为工伤处理。如职工在公司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也能认定工伤。作为死者家属,可以去公司尝试申请工伤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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