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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的范围是什么
释义
    工伤的范围具体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鉴定的方法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具体如下: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综上所述,当事人发生工伤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赔偿相应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的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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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