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月一号房产税 |
释义 | 法律分析:从10月1日起,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所得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按照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申报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的,对已经按月、按季或者按次预缴税款的人民币以外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算;对应当补缴税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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