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短期工薪资如何计算 |
释义 | 临时工薪资计算及个人所得税缴纳规定概述。临时工薪资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个人所得税根据年综合收入确定,超过6万元需缴纳。个税计算根据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不同类型的所得有不同计税方式。个人捐赠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法律分析 一、临时工薪是怎么计算的 1、公司临时工的工资应当按照其劳动合同约定或口头约定的工资进行发放,其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临时工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1、临时工工资不稳定的,根据年综合收入来确定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综合收入超过6万元的,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计税中,个人的保险或养老支出、子女教育支出等等支出是可以抵扣个税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4、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临时工的工资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口头约定发放,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个人所得税,临时工根据年综合收入来确定是否缴纳个税,超过6万元的需要缴纳。但在计税中,个人的保险或养老支出、子女教育支出等支出是可以抵扣个税的。同时,个人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也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上是对临时工薪酬和个人所得税的简要解释。如需详细了解,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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