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涨价的条件: 1、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违约方应当承担不利价格。逾期交付标的物的,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 2、价格下跌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执行; 3、价格下跌时,按原价执行。除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外,任何一方不得按合同约定履行。 对于不属于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商品,无论当事人是否违约,都应按原价执行,不得按新价执行。此时,当事人也可以协商一致,改变原价;但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按新价履行。或要求对方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