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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合同赔偿金怎么算的
释义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1、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特征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适用情形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此外,其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三十一.三十二条还分别规定了在一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劳动者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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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8: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