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解除协议如真实意愿,无欺诈、胁迫,无违反法规、恶意损害,具法律效力,双方均需遵守。如一方违反,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将公正裁决。如果同居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恶意损害公私财产,那么这样的协议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一方不遵守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支持你的请求,并给予公正的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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