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原电子工业部现在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机械工业部、国家广播电视工业总局、国家电子计算机工业总局。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制定本行业的方针、政策,对全行业进行统筹规划、宏观控制、组织协调和监督服务,振兴机械电子工业,为适应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发展的需要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供系统成套的技术装备,为扩大外贸出口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提供各种机械电子产品。面向全行业,加强宏观调控。按照宏观管理的要求,做好全行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经济法规、产品标准、安全规范和统筹规划、经济调控、统计信息、协调监督等工作;面向用户,做好服务工作。根据国民经济和使用部门的需求,组织全行业的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机械、电子装备进行成套开发、成套设计、成套制造、成套供货、成套服务;加强基础、增强后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