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持股份协议注意事项 |
释义 | 首先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了解一下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是否有主体资格限制,比如某些行业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还有些行业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如果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限制,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通过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达到曲线投资的目的,这类协议就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其次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实践中曾出现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如果第三人为善意受让人,比如第三人并不知道代持人和被代持人的代持关系,而且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股权,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将实际取得代持股权。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被代持人一方面需要及时了解代持股权的情况,另一方面可以提前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比如提前办好股权转让手续等。可以考虑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应提前通知公司,否则股权转让无效或者公司有权申请撤销等。 一、成为隐名股东法律风险有哪些? 成为隐名股东具有如下法律风险: 1、若双方未订立书面代持协议的,则对于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事实难以举证; 2、一旦代持行为被认定无效,隐名股东将不享有一般的股东权利,极有可能造成损失; 3、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其他法律风险。 二、代持协议合法吗 代持协议是“实际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关于代持股权行为的权利义务约定,因此,一般情况下,这份代持协议对委托方、受托方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受托方是无法反悔不认账的。如果受托方反悔,实际股东可以凭“代持协议”到法院起诉,拿回属于自己的股权。 但是,这份“代持协议”对第三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受托方自己有债务,那么他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查封受托方名下的全部资产,包括这些代持的股权。发生这种情况,受托方拿出“代持协议”试图证明股权是代持的、不是自己的资产,要求解除查封,法院一般很难支持。如果代持股权被拍卖,实际股东也不能凭“代持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一般只认工商注册登记的资料,工商注册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资产。代持协议不能对抗独立第三方。也正是这个原因,因此在委托他人代持股权时,对受托人的选择一定要慎重,对那些债务比较多、或者未来可能有巨额债务的人要回避。另外,签署代持协议时,最好有受托方的直系亲属也签署确认,以免发生意外情况时不认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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