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钻戒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结婚钻戒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仅限于该戒指为一方婚后赠与的,或登记结婚后,双方协商归一方所有的情形。若无特殊规定,且产生于结婚登记前的,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内赠与离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 婚后赠与的财产一般没有特别说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除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外,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婚后父母一方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只赠与子女一方,该房地产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没有特别说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财产或者出资是赠与夫妻一方的,父母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 二、父母给我买婚房算只赠与我吗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属于赠与。但是是赠与夫妻双方还是个人,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三、什么财产为夫妻一方独有的财产 一、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前所取得房屋、汽车、存款及赠与物等。除非婚前财产所有权人明确赠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取得的截止日期是领取结婚证的前一秒。认定婚前财产时,需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1、婚前购房,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进行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依共有财产处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赠与,父母在婚前赠与的财产,除非特别说明,视为赠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4、婚前个人投资经营的实体,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婚后继续获取收益,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8、科研津贴; 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三、约定的个人财产 系夫妻双方共同约定的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但是,为了逃避债务或者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将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此约定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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