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应如何实施 |
释义 |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应当由法律规定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国务院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依法行使。 一、市场对商户罚款是不是违法 商场没有权给商户员工罚款,所以商场罚款的行为是违法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之一,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商场并非行政机关,依法不具有处罚权,只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才具有罚款的处罚权利。可以向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反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交通行政处罚程序主要有哪些 一、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包括7个步骤。1.立案。2.调查。3.处理决定。4.说明理由、告知权利。5.陈述和申辩。6.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7.送达。三、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 三、听证是救济原则吗 行政处罚的原则是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守的准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定原则。包含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没有法定依据不能行政处罚;二是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三是行政机关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即无效。2、公正、公开原则。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决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公开原则要求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开放、以接受社会的民主监督,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4、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行政机关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必须为其提供救济途径,否则,就不应对其实施处罚。例如受到行政处罚的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申请复议、向法院起诉、请求行政赔偿等,就属于救济途径。行政处罚救济原则,是指具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和组织,在行为人违反行政法规,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时,必须为其提供救济途径,否则,就不应对其实施处罚。目前我们行政处罚的救济方式有:要求举行听证、申请复议、向法院起诉、请求行政赔偿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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