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能否与哺乳期内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律师分析: 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犯重大错误,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休产假、哺乳为由辞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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