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明确了房产买卖所需办理的手续 |
释义 |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持相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在15日内审查文件,并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法律分析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等。 拓展延伸 房产交易的法律手续:民法典对买卖规定的明确要求 房产交易的法律手续是指在进行买卖过程中,根据民法典的明确要求所需办理的一系列法律程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产买卖需要履行以下手续:首先,买卖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房屋的买卖价格、交付时间和方式等关键条款;其次,买卖双方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包括办理产权证书的过户手续和相关税费的缴纳;此外,还需要办理相关的贷款手续,如办理按揭贷款或其他融资手段;最后,买卖双方还需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包括将买卖合同和产权过户信息登记在相关房地产管理机构或不动产登记机构。这些手续的办理是确保房产交易合法有效的重要环节,买卖双方应当遵守民法典的规定并妥善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 结语 房产交易的法律手续是确保交易合法有效的重要环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办理产权过户、贷款和登记手续等。遵守法律规定,妥善办理这些手续,是确保交易安全和合法性的关键。请双方当事人按照程序提供相关文件并耐心等待审查结果。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多法律意见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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