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一、什么情况应该减少行政处罚 1、无行为能力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2、限制行为能力人从轻或减轻处罚。3、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4、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6、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二、行政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有哪些情形 对于当事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从轻减轻的情节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