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纳税人在接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可以申诉,申诉期限为60日。申诉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申诉费用。在申诉期限内未申诉或申诉不成的,应当依法执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认为税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该决定所在的税务行政机关申诉,申诉期间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不服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该决定的税务行政机关提出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