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二手房转让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二手房转让所需的主要材料如下:
    1、房地产登记申请表、网上签约合同、税务申报表等;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等;
    3、相关房地产所有权来源证明材料,如原房地产证明;
    4、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委托拍卖合同、拍卖交易确认书等转让文件,涉外需要公证;
    5、涉及限购令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如无房证明;
    6、在具体的业务处理过程中,需要补充证明相关信息的材料。详见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2: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