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营业执照本人不去可以代办吗 |
释义 | 可以,营业执照代办是可以的,但如果不是自己本人去的,必须要有委托书和营业执照上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与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需要本人签名的各种资料作为委托他人代理的凭证。 若需委托他人办理须有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所有签字必须由本人签,不能代签,若需代签必须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所有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系)本人提供,然后签字,按手印或加盖公章,并注明电话、日期。 注册公司的大致流程: 1、工商局核名称(1-3个工作日) 2、银行开设临时验资帐户并进资金出验资报告(1-3个工作日) 3、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7个工作日) 4、质监局办理办理代码证(1-3个工作日) 5、税务局办理国(地)税务登记证(1-2个工作日) 6、银行开设基本户(7-15个工作日)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资料 1、办理无需许可证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即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2、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条 有关行政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通知登记机关个体工商户行政许可被撤销、吊销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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