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承揽人有哪些义务? |
释义 | 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以及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一、口头承揽人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口头承揽人受伤一般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定作人对其自身损害无需承担责任,定作人不赔偿其损失。 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 承揽关系是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以承揽合同的设立为前提,合同设立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工作完成的标志是工作成果的产生。因此,承揽注重的是工作成果,而不是工作本身。承揽关系的标的是工作成果而不是工作过程。当然,工作成果的取得无疑要通过承揽人付出一定的劳务,但承揽法律关系却不是提供劳务。承揽人如果仅仅进行工作而没有工作成果,对于定作人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 二、承揽合同算劳动关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及其所在专章对承揽合同进行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并且应当提供劳动条件、保障工作环境。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方面,要求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劳动关系解除方面给予劳动者保护。所以,一般情况下,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三、承揽合同当事人要尽哪些义务 承揽合同当事人要尽的义务有: 1、提供材料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另一方检验; 2、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3、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 4、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七十九条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七百八十条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