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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四年男方从未给过生活费,离婚他能分到财产吗
释义
    法律分析:能够。在离婚时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时,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离婚时,即使男方没有给过生活费,但对于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会对半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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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6:3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