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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成为地役权人的范围
释义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一般涉及两个地块,供役地和需役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且这两块土地分属于两个所有权人,需役地土地所有权人被认为拥有地役权,称为地役权人。
    一、地役权属于物权么
    地役权属于从物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二、地役权的表现形式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以地役权的内容为标准的分为:1、通行地役权。2、通水的地役权。3、眺望地役权。4、采光地役权。5、支撑地役权。6、放牧地役权。7、建造附属设施或安设临时附着物的地役权。8、排污地役权。
    三、地役权的产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地役权产生时间的规定是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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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5: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