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属于证人证词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证据有很多,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属于证据之一,但不属于证人证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证据有很多,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属于证据之一,但不属于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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