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的证言是定罪的重要依据之一,但不能单凭证言就作为定罪依据。需要综合考虑其他证据的证明力、证人的信誉度、证言的一致性等因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刑事案件中,除证明不实外,人民法院应当采纳证人的证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条: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有人目击犯罪事实并及时向国家机关或者被害人报告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于证人的证言,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身份、证言内容、证言的证明力、证言的一致性、配合调查的情况等因素进行认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证人证言的内容及证明力,与其他证据的关联性,以及证人的信誉度、证言的一致性等因素,评价证人证言是否可信。 因此,仅凭证人的证言不能作为定罪的唯一依据,需要综合考虑其他证据和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