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伤二次鉴定的推翻与多吗? |
释义 | 二次伤情鉴定的主旨是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首次鉴定程序违法、结论不足、鉴定机构无资质或证据不可用,二次鉴定会推翻首次结论;否则不会推翻。当事人对法院鉴定结论有异议,可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如鉴定人无资质、机构超范围、未回避、有合法依据和理由异议,或法律规定需要重新鉴定。二次鉴定旨在确定受害人的伤害程度,包括身体组织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影响。 法律分析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首次鉴定的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则二次鉴定会推翻首次鉴定得出的较多结论;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二次鉴定不会推翻首次鉴定得出的较多结论。 所谓二次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首次鉴定后,委托人或其他诉讼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的依据和合理理由的,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5、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轻微伤二次鉴定的效力与争议 轻微伤二次鉴定的效力与争议主要涉及到法律认定和证据审查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会申请进行二次鉴定以推翻原始鉴定结果。然而,这种做法引发了一些争议。一方面,二次鉴定可以提供更全面的证据,有助于确保伤情的准确评估。另一方面,一些人认为多次鉴定可能导致争议的加剧,尤其是在专家意见存在分歧的情况下。因此,对于轻微伤二次鉴定的效力,法律界和相关专家仍存在不同观点。综上所述,权衡利弊并充分考虑具体案件的情况,是确保二次鉴定结果公正有效的关键。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具体分析,二次鉴定的效力与争议存在差异。对于首次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不足依据、鉴定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资格、质证认定无效的情况,二次鉴定可能推翻首次鉴定的结论。然而,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二次鉴定不会推翻首次鉴定的结论。轻微伤二次鉴定的效力与争议主要涉及法律认定和证据审查。权衡利弊并充分考虑具体案件的情况,是确保二次鉴定结果公正有效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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