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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告鉴定为轻微伤半年后又二次鉴定合法吗?
释义
    二次伤情鉴定,应当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掉一颗牙鉴定轻微伤,后来有拔掉一颗二次鉴定会变更鉴某某果吗?
    看情况:其一、如果首次鉴定的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则二次鉴定会推翻首次鉴定得出的较多结论;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二次鉴定不会推翻首次鉴定得出的较多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一次在规则的情况下鉴定轻微伤第二次有可能是轻伤吗
    在实践中一般由鉴定机构对伤情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轻微伤是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一般轻微伤愈合后对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及容貌体态无影响或影响轻微。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七条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八条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司法鉴定轻微伤标准
    轻微伤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根据当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治疗费用,住院费用单据或病历,处方确定;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按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贴标准,住院天数赔偿;4、护理费,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5、住宿费,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计算;6、营养费,按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至60%计算;7、若是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轻微骨折能鉴定伤残等级吗?
    骨折造成伤残的,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应该在治疗结束后,伤残鉴定的标准可以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要求确定。《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轻微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标准是什么
    轻微伤鉴定标准及量刑:1、鉴定标准: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2、量刑:轻微伤的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行为人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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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7: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