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鉴定标准,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伤情鉴定的标准,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分别为《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鉴定轻微伤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并结合损伤的预后作出综合评定。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本标准为轻微伤的下限,上限与轻伤鉴定标准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一、轻伤鉴定条件: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_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_以上;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二、轻伤鉴定程序: 1、申请。委托单位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涉及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统一由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作出。 2、支付鉴定费。 3、得到通知,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拿鉴定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