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违法。2、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通过提供虚假手续,将宗教活动场所的土地和房屋产权办理到自身名下的行为侵犯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3、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条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合法使用的土地,合法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构筑物、设施,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不得损毁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占有、使用的文物。该条规定去人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侵占其财产。 法律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