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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验房发现质量问题,能否退房?
释义
    新房验房发现质量问题,主体结构不合格可退房。根据最高法院解释,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使用,或交付后核验不合格,买方可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也可支持买方解除合同和赔偿请求。
    法律分析
    新房验房有质量问题,如属于主体结构不合格且经过核验属实,可以退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拓展延伸
    房屋验房发现质量问题,如何维权保障消费者权益?
    当房屋验房发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权保障自己的权益。首先,消费者应及时与开发商或房屋销售方联系,详细说明发现的质量问题,并要求解决方案或补救措施。如果开发商未能积极回应,消费者可以寻求专业的房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证据。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咨询律师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寻求法律支持和建议。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合同和通信记录,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据支持。通过积极维权,消费者可以增加自己的胜诉机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新房验房发现主体结构不合格且经核验属实时,买受人有权退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并应得到支持。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应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专业评估机构、法律支持和建议,甚至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留相关证据和通信记录将有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积极维权,消费者可以增加胜诉机会,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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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8: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