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发高温费投诉部门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样的高温天气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33℃以下的情况下作业,没有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到该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或拨打举报投诉进行举报。 一、劳动法关于高温补贴的规定有哪些 高温补贴法律规定:高温补贴条件为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其他。 二、退休人员有高温补贴吗? 因为退休职工不需要在高温天气工作。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讲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环境下工作的,给予的岗位津贴。退休职工在家休养,不需要在高温天气工作,不能享受高温津贴。 三、辞退后工资拖延怎么办 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提起仲裁、诉讼。 首先,劳动者被被辞退后公司拖延工资,员工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其次,因支付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 再次,以上方式都不能解决,或者解决的结果不合人意,还可以进行民事诉讼。 最后,依法维权时,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例如劳动合同、考勤卡、单位就餐记录等。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千万不能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