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发高温费违法吗 |
释义 | 企业高温费不发违法,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如何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机构,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其具体办事机构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是全额拨款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职能是受理、调解;裁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工资保险、工伤赔偿、辞退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件,是不收费的。其正式工作人员属事业编制性质,由财政发工资。 二、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有哪些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有下列法律后果: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三、打工饭店不给钱怎么办 打工饭店不给钱的,归当劳动行政部门管。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出现劳动争议的,建议先找老板协商,实在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如果还不给就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或者公司不履行可以去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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