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目录及重要性 |
释义 | 二次起诉离婚,提交新证据需写证据目录。根据法院规定,当事人应分类编号、简要说明证据来源、对象和内容,并提供副本。法院收到后应出具收据,注明证据名称、份数、页数和收到时间。 法律分析 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有新的证据提交,是要写证据目录的。在受理离婚案件提交诉讼证据时,当事人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做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拓展延伸 证据管理的关键性及优势 证据管理在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性及优势。有效的证据管理可以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正当性,提供清晰的证据链,使法官、陪审团和其他相关方能够准确理解案件事实。通过建立详细的证据目录,可以方便地查找、检索和组织证据,节省时间和精力。此外,良好的证据管理还可以减少证据遗漏或丢失的风险,确保案件的完整性和可靠性。细致入微的证据管理还可以帮助律师更好地准备辩护或诉讼策略,提高胜诉的机会。因此,对于任何法律专业人士来说,充分认识证据管理的关键性及优势是至关重要的。 结语 有效的证据管理在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性。根据相关法规,当事人在提交离婚案件的证据时,应逐一分类编号,并对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做简要说明。良好的证据管理可以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正当性,提供清晰的证据链,节省时间和精力。同时,细致入微的证据管理还可以帮助律师更好地准备辩护或诉讼策略,提高胜诉的机会。对于法律专业人士来说,充分认识证据管理的关键性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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