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恢复如何规定 |
释义 |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一、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的流程是:申请人要想申请专利,需要先准备实用新型和发明的请求书、说明书、权利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外观设计类的专利要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接着把这些资料递交给专利局大厅或地方的专利代办。相关部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申请人需要到专利局收费处、专利局代办处、银行或邮局缴费。如果申请人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就会拿到专利权证书。 法律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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