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二审维持原判可以申诉,如果当事人对第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不服,只能申诉,不能上诉。申诉不影响第二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效力。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法律客观: 《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审查下列申诉: (一)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 (二)不服最高人民法院原大区分院判决、裁定的; (三)案件经过本院或者本院原大区分院复核的; (四)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已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申诉人仍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的; (五)对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本院认为需要直接审查处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