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的内容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二条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