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进行开庭的正当理由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以及出现的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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