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时间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公司破产需要清算时,对于其清算时间主要跟清算的方式有关,对于公司自发进行的清算来说,该种清算是没有明确时间期限的,主要通过公司股东以及股东会议来确定的。对于人民法院组织发起的清算,那么要求该清算在六个月的期限内完成,且该类公司的清算方式也应该由人民法院确定。 一、股东中途退股要如何清算? 股东中途退股要按以下方式进行清算: 1、如果股东通过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来退股的,转让价格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2、如果股东通过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来退股的,清算价格可由评估机构合理合法地确定。 所谓公司股东退股,可以根据股东退股的方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股权转让;股东通过将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可以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股权转让退股不发生公司清算行为,股权价格可以根据当前持有的股权价值确定。二、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股东大会决定解散。此时,公司需要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清算。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资产-结束清算。清算后,可以办理公司解散和工商、税务注销业务。 二、什么时候要开始公司清算 1、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 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2)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 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1)提请强制清算的主体:债权人和公司股东; (2)强制清算启动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三、公司强制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种是公司的破产,即公司基于宣告破产而终止。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二)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1)提请强制清算的主体:债权人和公司股东; (2)强制清算启动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三)清算是公司终止很重要的步骤,也是必要步骤。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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