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借款人找不到怎么办的问题,可以凭借借款合同、借款人身份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送达相关文件给借款人要求其出庭,如果对方未出庭也无其他正当理由的,法院也是会开庭审判的,胜诉之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借款人失去联系达到两年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的,经过公告期后正式宣告失踪的,可以要求借款人的财产管理者使用借款人财产进行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