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事能构成刑事案件? |
释义 |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控涉嫌违法犯罪,经过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最终受到刑事制裁。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介入案件,受害人报案或举报,公安、检察机关参与调查,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法院进行裁判,以制裁犯罪嫌疑人并保护人民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刑事立案侦察、审判活动,而且到最后要给予刑事制裁,例如被依法审判后被判处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还有被判处罚金。 2、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进行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还有举报,公安、检察机关进行介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审判而达到制裁犯罪嫌疑人和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目的。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构成要素有哪些? 刑事案件构成要素是指构成某一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法律要件。一般包括主体、客体、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要素。主体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通常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指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可以是人身、财产或其他合法权益;行为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行动或不作为;结果指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因果关系指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只有当这些要素齐全并符合法律规定,才能构成刑事案件。因此,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法院会对这些要素进行认定和判断,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行为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结语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经过刑事立案侦察、审判活动后,国家对其给予刑事制裁。该案件需满足主体、客体、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构成要素。国家刑事司法机关、受害人、群众报案以及公安、检察机关的介入,确保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公正审判,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在审理中,法院将认定和判断这些要素,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行为并作出相应判决,实现法律的裁判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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