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住房公积金是封存半年再取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积金不是封存半年才能取。 公积金取出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公积金取出的流程,具体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持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审核后,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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