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体检项目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凡出国留学、进修、从事商务、技术合作、探亲、劳务及移民(国外定居)等人员均须到当地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接受健康体检、预防接种或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咨询,经体检合格,签发《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和《国际旅行预防接种证书》后方可出境,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2、在国外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归国人员;核准在中国居住或工作的华侨、港澳台胞、外籍人员,入境后一个月内须到当地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健康检查。患有麻风病、精神病、开放性肺结核者禁止出入境。 3、14岁以下少年儿童不予健康检查,凭本人《计划免疫接种证》签发《国际旅行接种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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